- 索 引 號:QZ04107-0800-2023-00075
- 備注/文號:泉港教綜〔2023〕77號
- 發布機構:泉港區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6-15
為適應泉港城區建設發展,進一步擴大我區義務教育階段優質教育資源,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教育需求,根據《福建省義務教育條例》和教育有關政策文件規定, 經區政府同意,現就泉港區第二實驗小學教育集團錦川學校招生服務片區范圍等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招生規模
泉港區第二實驗小學教育集團錦川學校計劃開設48個班,招收適齡學生2400名。
二、招生原則
堅持“劃片招生,就近入學”原則,組織所劃定的招生片區內的適齡兒童就近免試入學。
三、招生范圍
1.出生并實際居住在錦川村的正住戶口適齡兒童;
2.出生并實際居住在菜堂村的正住戶口適齡兒童;
3.出生并實際居住在錦福社區居委會行政轄區內的正住戶口適齡兒童及其轄區內符合條件的購房戶子女(含安置在該社區的拆遷戶子女)。錦福社區居委會行政管轄范圍以泉港政綜〔2021〕74號劃定的為準。
4.萬商鳳凰苑住宅小區符合條件的購房戶子女。
四、其他事項
1.學校招生堅持“三一致”原則,即適齡兒童與其父母(或祖父母)戶籍一致(均在學校招生服務區域內)并實際共同居住,戶籍與房產一致(產權性質、用途為住宅),房產與實際居住一致。適齡兒童落戶到學校招生服務區域的截止時間為當年度的3月1日(2023年度落戶時間截止至2023年6月30日)。
2.如學校招生服務區域內購房戶適齡兒童超過本校招生規模,以購房合同簽訂時間先后順序錄??;如購房合同簽訂時間相同則以入戶籍時間先后順序錄取。未錄取學生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到鄰近的城區小學就讀。
3.因劃定招生片區生員超過學校招生規模需安排到鄰近城區小學就讀的,由家長選擇意向學校后,根據對方學校學位剩余情況,依次采取直接派位或搖號派位確定最終就讀學校。
泉港區教育局
2023年6月15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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