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QZ04107-3000-2024-00065
- 備注/文號:泉港教綜〔2024〕63號
- 發布機構:泉港區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5-09
各中學、中心小學、中心幼兒園,區直學校,民辦學校,局機關各股(室),直屬事業單位:
現將《整治社會事務加重中小學師生負擔問題營造良好教育教學環境的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泉港區教育局
2024年5月9日
整治社會事務加重中小學師生負擔問題
營造良好教育教學環境的工作方案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教育的重要論述,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為中小學師生減負的決策部署以及省、市、區黨委和政府有關工作要求,按照省紀委監委、省教育廳、市紀委監委、市教育局、區紀委監委2024年度“點題整治”工作安排,經研究,決定在全區教育系統開展社會事務加重中小學師生負擔問題專項整治行動,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標
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減輕中小學教師負擔進一步營造教育教學良好環境的若干意見》《關于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和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的《福建省中小學教師減負清單》,以及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印發的《關于貫徹落實<福建省中小學教師減負清單>的通知》和區委辦公室、區政府辦公室印發的《關于貫徹落實<福建省中小學教師減負清單>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堅決反對形式主義和官僚主義,嚴格清理規范與中小學教育教學無關事項,切實減輕中小學師生負擔,保障教師聚焦主責主業,努力營造良好的教育教學環境和校園氛圍。
力爭到2024年10月底,建立社會事務進校園統籌規劃制度,向社會公布準入清單,清理一批與教育教學無實質關聯的任務,壓減或合并一批面向中小學師生的檢查、評比、考核事項,壓減合并率力爭達到20%,努力營造良好的教書育人環境,著力打造民生治理品牌。
二、整治重點
(一)無相應法律法規依據,未經教育部門同意進入校園,要求中小學校和師生開展相關工作等問題。
(二)向學校、師生、家長分派與教育教學無關任務,要求承擔與教育沒有實質關聯的調查測評、網絡投票、普查統計、信息填報等問題。
(三)要求師生、家長關注微信公眾號、下載安裝與教育教學無關的APP,通過各種與課內教學無關的學習平臺閱讀、打卡、答題等問題。
(四)面向學校、師生開展的各種檢查、評比、考核等事項過多、頻率過高、交叉重復、布置隨意、過度留痕等問題。
三、工作措施
(一)清理精減檢查評比考核事項。落實年度計劃和審批報備制度,嚴格控制總量和頻次,對各類檢查評比考核和校園創建活動能合并的盡量合并、能取消的堅決取消。面向中小學校和教師的考核評價要強化結果導向,注重工作實績,堅決克服重留痕輕實績的形式主義做法,不得以QQ群、政務APP、微信工作群上傳工作場景截圖或錄制視頻等方式來代替實際工作評價。
(二)統籌規劃社會事務進校園。區教育局各股室、直屬事業單位要主動加強與各相關部門溝通協調,研制社會事務進校園準入標準,建立由學校申請、業務股室把關、局領導審批報備制度,形成社會事務進校園白名單并向社會公布。黨委和政府統一部署的維護穩定、掃黑除惡、防災減災、安全生產、禁毒防艾等專項工作原則上每學年不超過2次,文明、衛生、綠色、宜居、旅游等城市創優評先活動原則上每學年不超過1次,由區教育局嚴格按要求依程序統籌安排,其中已融入教材和日常教育教學的,不再單獨安排進校園,嚴防教育管理中的層層加碼。列入清單的進校園活動,區教育局各相關股室要指導參與學校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應急預案,確?;顒影踩?。
(三)堅決杜絕強制攤派無關事務。嚴格限制和規范抽調借用中小學教師行為,對于借用中小學教師參與貫徹落實黨和國家重大決策部署任務的,在不影響學校正常教育教學情況下,應經區教育局同意并報區委審批備案,借用期限原則上不超過半年。未經區教育局同意,不得要求中小學師生承擔與教育沒有實質關聯的調查測評、網絡投票、普查統計、信息填報等工作,除國家有明確規定外,不得提出參與率、達標率等硬性要求。
(四)規范教育移動選用管理。落實教育移動應用審核備案制度,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開發誰負責、誰選用誰負責”的原則,建立健全教育移動應用管理責任體系。區教育局和學校應當制定教育移動應用的選用制度,嚴格教育移動應用選用標準、控制數量,避免造成不必要的負擔。未經學校集體決策、區教育局審批選用的教育移動應用,不得要求師生、家長使用。
四、進度安排
第一階段(2024年5月初)。成立以區教育局主要領導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各股室負責人、直屬事業單位負責人、學校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工作專班。區教育局綜合股牽頭制定專項整治工作方案,部署開展“點題整治”工作。
第二階段(2024年5月底前)。區教育局各股室、直屬事業單位要向學校全面通過開展督查抽查、自檢自查、委托調查、專題調研等,注重一線聽取教師、學生、家長代表意見,公布社會事務進校園白名單,全面梳理中小學師生非教學負擔情況,摸清中小學師生及家長非教學負擔實情,于5月25日前報區教育局綜合股匯總報備并向市教育局上報。
第三階段(2024年6-7月)。深入分析問題癥結,研究對策舉措,不斷完善政策舉措,落實社會事務進校園清單管理,清理精減檢查評比考核事項,規范教育移動應用使用管理。各相關股室于7月20日前向區教育局綜合股報送“點題整治”階段性工作報告及相關文件材料,以便匯總上報。
第四階段(2024年8-9月)。專項整治工作專班要通過明察暗訪等,開展專項督查,通報存在問題,督促學校狠抓整改。指導和推動各地不斷完善減輕中小學師生負擔常態化工作機制,確保取得治理實效。收集整治工作典型案例,梳理整治做法、成效、亮點,培育打造紀委監督推動下的民生治理品牌。各涉及股室、直屬事業單位于9月5日前報送“點題整治”工作典型案例及相關佐證材料,以便匯總上報。
第五階段(2024年10月)。向市教育局、區紀委監委總結報送“點題整治”工作情況,積極配合做好“點題整治”工作社會評價、專家評價等評審評議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精準摸清實情。全面開展自檢自查,梳理本級社會事務進校園準入清單管理、中小學師生非教學負擔、面向中小學師生開展的檢查評比考核事項、教育移動應用管理使用等情況。區教育督導室要組織責任督學深入各校開展調查,選取若干不同類型、有代表性的領域,深入分析社會事務加重師生負擔問題,剖析根源,研究解決方法。區教育局局領導要帶隊深入學校教學一線,深入校長、教師、學生、家長等群體中間進行走訪調研,廣泛聽取師生意見建議。在泉港教育微信公眾號等上線“點題整治”項目線索征集,面向社會征集意見建議,加強分析研判,強化成果運用,明確工作重點。
(二)狠抓工作落實。切實履行主體責任,結合實際制定工作清單,明確責任分工、時限要求,建立完善工作臺賬和問題清單,掛圖作戰,銷號管理,扎實推進社會事務加重中小學師生負擔問題整治行動。及時完善政策舉措,厘清職責邊界,進一步優化對學校、干部教師考核評價工作,不得將中小學師生完成與教育教學沒有實質關聯工作的情況與學??己?、干部教師評優評先和績效考核掛鉤,形成長效機制。
(三)形成監督合力。堅持定期督導與長期監管相結合,把整治社會事務加重中小學師生負擔工作情況納入政府履行教育職責督導評價和中小學校責任督學掛牌督導的重要內容,及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強化監督檢查、明察暗訪,對執行不力、落實不到位的進行通報、問責。暢通廣大師生、家長、社會公眾投訴舉報途徑,配合區紀委監委設立“點題整治”舉報電話(受理時間為工作日上班時段)和郵箱(87971098,jyjzhg@126.com),對發現的問題堅持立行立改。
(四)廣泛宣傳引導。及時總結、宣傳、推廣整治行動中的好經驗好做法,發揮示范引領作用。堅持正確輿論導向,通過泉港教育微信公眾號等渠道,廣泛宣傳中小學教師教書育人、培養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的神圣使命,及時推送減負政策,及時曝光加重中小學師生負擔的典型問題,大力倡導尊師重教,努力引導全社會進一步關心教育、關愛中小學師生,共同營造良好的教育教學環境。
附件:1.泉港區社會事務進校園事項審批表
2.社會事務加重中小學師生負擔問題專項整治工作清單
3.社會事務加重中小學師生負擔問題專項整治工作要點
4.社會事務進校園和檢查評比考核事項自查整治情況表
5.社會事務加重中小學師生負擔問題專項整治工作臺賬
6.整治群眾身邊腐敗和作風問題工作情況表
附件1
泉港區社會事務進校園事項審批表
主辦(牽頭)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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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時間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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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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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范圍 |
(1)各中小學校 ( ) (2)中學 ( ) (3)小學 ( ) (4)幼兒園 ( ) (5)部分學校 ( ) |
執行時間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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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教育局業務股室初審意見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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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教育局分管領導審核意見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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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教育局主要領導審批意見 |
蓋章: 年 月 日 |
本表一式二份,經區教育局審批后,由區教育局和主辦(牽頭)單位各留存一份。
附件2
社會事務加重中小學師生負擔問題專項整治工作清單
時間 |
工作事項 |
責任股室 |
2024年5月10日前 |
制定專項整治工作方案,部署開展“點題整治”工作,報市教育局備案。 |
綜合股 |
2024年5月10日前 |
配合區紀委監委在微信公眾號上設立“點題整治”舉報電話(受理時間為工作日上班時段)和郵箱(87971098,jyjzhg@126.com) |
綜合股 |
2024年5月25日前 |
公布社會事務進校園白名單,全面梳理本級中小學師生非教學負擔、面向中小學開展的檢查評比考核事項(填報附件4)、教育移動應用管理使用等情況。 |
各股室 全區各有關學校 |
2024年7月15日前 |
完善各項政策舉措,落實社會事務進校園清單管理,清理精減檢查評比考核事項(填報附件4),規范教育移動應用使用管理。 |
各股室 全區各相關學校 |
2024年7月20日前 |
報送“點題整治”階段性工作報告及相關文件材料,報綜合股形成工作總結匯總上報市教育局和區紀委監委。 |
各股室 |
2024年8月30日前 |
開展專項督查、明察暗訪,建立完善工作臺賬(附件5),通報存在問題,督促狠抓整改,指導和推動各地不斷完善減輕中小學師生負擔常態化工作機制,確保取得治理實效。 |
各股室 全區各相關學校 |
2024年9月5日前 |
報送“點題整治”工作典型案例及相關佐證材料,報綜合股形成工作總結匯總上報市教育局和區紀委監委。 |
各股室 |
2024年10月31日前 |
配合做好“點題整治”工作社會評價、專家評價等評審評議工作。 |
各股室 |
每月20日 |
填報《整治群眾身邊腐敗和作風問題工作情況表》(見附件6)和相關佐證材料報市教育局和區紀委監委。 |
綜合股 |
附件3
社會事務加重中小學師生負擔問題專項整治工作要點
整治重點 |
工作要點 |
(一) 無相應法律法規依據,未經教育部門同意進入校園,要求中小學校和師生開展相關工作等問題。 |
1.研制社會事務進校園準入標準,建立審批報備制度,進校園事項由主辦或牽頭部門報送同級教育行政部門,經同級教育行政部門和教育督導部門審核把關后,形成社會事務進校園白名單向社會公布。 2.嚴格落實清單管理,除法律法規規定、黨委政府、上級教育部門要求開展之外,未列入清單的活動項目不得開展。 3.列入清單的進校園活動,牽頭單位要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應急預案,確?;顒影踩?。 4.不得隨意安排面向中小學生的宣傳教育活動進入校園,已融入教材和日常教育教學的,不再單獨安排進校園。 5.不得在社區建設活動中對中小學校和師生提出不合理要求,影響正常教育教學。 6.不得允許商業活動、商業廣告或借機收費的活動進入校園。 |
(二) 向學校、師生、家長分派與教育教學無關任務,要求承擔與教育沒有實質關聯的調查測評、網絡投票、普查統計、信息填報等問題。 |
1.嚴格限制和規范抽調借用中小學教師行為,對于借用中小學教師參與貫徹落實黨和國家重大決策部署任務的,在不影響學校正常教育教學情況下,應經縣級以上教育部門同意并報同級黨委審批備案,借用期限原則上不超過半年。除此以外,不得抽調借用中小學教師。 2.不得安排中小學教師到與教育教學無關的場所開展專項工作,原則上不得在城市創優評先活動中安排中小學教師上街執勤等或做其他與教師職責無關的工作。 3.不得把無關培訓攤派給中小學校教師(除人社部門依法依規開展的必要培訓外)。 4.不得強制攤派或要求中小學校和教師參與各類與教育教學無關的會議、培訓、慶典、招商、拆遷、社區活動等。 |
整治重點 |
工作要點 |
(三) 要求師生、家長關注微信公眾號、下載安裝與教育教學無關的APP,通過各種與課內教學無關的學習平臺閱讀、打卡、答題等問題。 |
1.落實教育移動應用審核備案制度,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開發誰負責、誰選用誰負責”的原則,建立健全教育移動應用管理責任體系。 2.制定教育移動應用的選用制度,嚴格教育移動應用選用標準、控制數量,避免造成不必要的負擔。未經學校集體決策、教育局審批選用的教育移動應用,不得要求師生、家長使用。 3.不得要求師生和家長關注微信公眾號、下載安裝與教育教學無關的APP(或學習平臺),進行閱讀打卡、點贊投票、人物評選、問卷調查、網絡答題等。 |
(四) 面向學校、師生開展的各種檢查、評比、考核等事項過多、頻率過高、交叉重復、布置隨意、過度留痕等問題。 |
1.落實年度計劃和審批報備制度,涉及中小學校和教師的檢查評比考核事項由主辦或牽頭部門報送同級黨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研究提出初審意見后,按照歸口管理原則,分別報送同級黨委辦公室和市政府辦公室研究審核,并由同級黨委辦公室統一報同級黨委審批。 2.不得多頭重復開展涉及中小學校和教師的檢查評比考核事項、創建活動和未經部署的調研活動。 3.不得簡單以留痕(如:上傳工作場景截圖或錄制視頻等方式)作為評價中小學校和教師工作成效的標準。 4.不得開展未經教育部門同意的、涉及中小學教師和學生的調研活動,堅決避免不同部門多頭重復調研。 5.嚴格規范和精簡涉及中小學校和教師的報表填寫和數據采集工作,杜絕重復報送、多頭填報,提升報表填寫和數據采集信息化水平。 |
附件4
社會事務進校園和檢查評比考核事項自查整治情況表
單位: 填報日期:
序號 |
項目類別 |
現有項目名稱 |
牽頭單位 |
配合單位 |
開展對象范圍 |
開展時間 |
整治情況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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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說明:1.項目類別請填寫“社會進校園”“檢查”“評比”或“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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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報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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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
附件5
社會事務加重中小學師生負擔問題專項整治工作臺賬
單位:
整治重點 |
序號 |
問題事項 |
來源類別 |
整治情況 |
(一)無相應法律法規依據,未經教育部門同意進入校園,要求中小學校和師生開展相關工作等問題。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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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訴舉報/意見建議/督查檢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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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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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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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向學校、師生、家長分派與教育教學無關任務,要求承擔與教育沒有實質關聯的調查測評、網絡投票、普查統計、信息填報等問題。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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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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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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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要求師生、家長關注微信公眾號、下載安裝與教育教學無關的APP,通過各種與課內教學無關的學習平臺閱讀、打卡、答題等問題。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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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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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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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面向學校、師生開展的各種檢查、評比、考核等事項過多、頻率過高、交叉重復、布置隨意、過度留痕等問題。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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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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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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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說明:1.“來源類別”填寫發現問題的渠道,如:投訴舉報、意見建議、督查檢查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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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報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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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
附件6
整治群眾身邊腐敗和作風問題工作情況表
序號 |
整治項目名稱 |
問題 |
責任單位 |
整治開始時間 |
整治結束時間 |
聯系人 |
整治的 重點問題 |
整治時間及 |
有關數據 |
工作成效 |
典型問題 |
整治工作存在問題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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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處腐敗和作風問題數 |
批評教育幫助和處理人數 |
黨紀政務處分人數 |
發現群眾急難愁盼問題數 |
推動解決群眾急難愁盼問題數 |
發現職能部門問題數 |
推動整改問題數 |
推動建立和完善制度數 |
制發紀檢監察建議書數 |
追蹤完成整改建議書份數 |
通報曝光 |
公布 |
追繳 金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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牽頭 |
參與 |
姓名 |
聯系電話 |
開始時間 |
結束時間 |
進度 安排 |
批 次 數 |
案 件 數 |
開展整治工作面臨的突出問題和困難 |
需要上級紀委監委協調解決的問題 |
整治中發現的表現在基層、根子在上面的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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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說明(此行不可刪除) |
必填項。1.僅填寫本級紀委監委部署開展的專項整治項目,不包括下級紀檢監察機關自主整治項目。 |
必填項。1.問題領域可以從鄉村振興、教育、醫療、養老社保、生態環保、安全生產、食品藥品安全、執法司法、掃黑除惡、就業創業、征地拆遷、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其他選擇。 |
必填項 |
必填項 |
必填項 |
必填項。時間格式:XXXX年XX月XX日,如2025年8月23日 |
必填項 |
必填項 |
非必填項。 |
必填項,每項進度安排填寫一行,存在空行時刪除該行。時間格式:XXXX年XX月,如2023年8月 |
必填項,每項進度安排填寫一行,存在空行時刪除該行。時間格式:XXXX年XX月,如2023年8月 |
必填項,每項進度安排填寫一行,存在空行時刪除該行。如:2023年8月開展集中整治。其中3日-4日動員部署;5日-6日自查自糾;7日-10日整改、總結、提升。 |
有關數據中每一欄僅填寫阿拉伯數字,無需帶單位,如該項沒有則填寫“0”。 |
有關數據中每一欄僅填寫阿拉伯數字,無需帶單位,如該項沒有則填寫“0”。 |
有關數據中每一欄僅填寫阿拉伯數字,無需帶單位,如該項沒有則填寫“0”。 |
有關數據中每一欄僅填寫阿拉伯數字,無需帶單位,如該項沒有則填寫“0”。 |
有關數據中每一欄僅填寫阿拉伯數字,無需帶單位,如該項沒有則填寫“0”。 |
有關數據中每一欄僅填寫阿拉伯數字,無需帶單位,如該項沒有則填寫“0”。 |
有關數據中每一欄僅填寫阿拉伯數字,無需帶單位,如該項沒有則填寫“0”。 |
有關數據中每一欄僅填寫阿拉伯數字,無需帶單位,如該項沒有則填寫“0”。 |
有關數據中每一欄僅填寫阿拉伯數字,無需帶單位,如該項沒有則填寫“0”。 |
有關數據中每一欄僅填寫阿拉伯數字,無需帶單位,如該項沒有則填寫“0”。 |
有關數據中每一欄僅填寫阿拉伯數字,無需帶單位,如該項沒有則填寫“0”。 |
有關數據中每一欄僅填寫阿拉伯數字,無需帶單位,如該項沒有則填寫“0”。 |
有關數據中每一欄僅填寫阿拉伯數字,無需帶單位,如該項沒有則填寫“0”。 |
有關數據中每一欄僅填寫阿拉伯數字,無需帶單位,如該項沒有則填寫“0”。 |
非必填項。 |
非必填項。 |
非必填項。 |
非必填項。 |
非必填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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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整治社會事務加重中小學師生負擔問題,營造良好教育教學環境 |
教育 |
XX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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