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QZ04101-0200-2022-00053
    • 備注/文號:泉港政規〔2022〕5號
    • 發布機構:泉州市泉港區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3-25
    泉州市泉港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泉港區進一步發展特色現代農業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來源:泉州市泉港區人民政府 時間:2022-03-31 09:16

     

      各鎮人民政府、山腰街道辦事處,區直各單位,省市直駐泉港各單位,區屬各國有企業:

      《泉州市泉港區進一步發展特色現代農業的若干措施》已經區政府第3次常務會議研究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泉州市泉港區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5日        

      (此件主動公開)

      泉州市泉港區進一步發展特色現代農業的若干措施

      為深入貫徹落實2022年中央1號文件和全國、全省、全市農村工作會議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三農”工作部署,圍繞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促進我區特色現代農業高質量發展,制定本若干措施。

      一、扶持特色農業產業發展

     ?。ㄒ唬┐罅Ψ龀旨Z食生產。鼓勵水稻規模種植,對同一地塊(相對連片)連作種植早稻、晚稻面積30畝及以上的,按早稻實際播種面積每畝最高補助200元;蔬菜大棚輪作種植單季糧食作物60畝及以上的,按實際種植面積每畝最高補助200元。加大農業“五新”示范推廣力度,促進先進適用品種和技術的示范、推廣、應用,對連片種植水稻、甘薯、大豆、玉米、花生等糧油作物30畝及以上的,每片補助1萬元。落實撂荒地復耕種糧措施,引導撂荒地向新型經營主體和社會化服務組織集中,對承包拋(撂)耕地連片或集中規模5畝及以上、種植一季以上糧食作物的,按照復耕面積每畝獎勵600元。實施耕地質量保護與提升工程,通過增施有機肥,實施秸稈還田,開展測土配方施肥,種植綠肥等措施,持續提升土壤肥力,建設示范片集中連片30畝以上,綠肥種植、秸稈還田和土壤酸化治理每畝按不超過50元補助,配方肥、商品有機肥每畝按不超過200元補助。上述各項補助均可與上級相關補助政策疊加享受。

     ?。ǘ┘涌燹r業標準化示范基地建設。對年度列入國家級、省級、市級、區級農業標準化示范基地(優質農產品標準化示范基地)創建的主體,分別給予一次性補助5萬元、3萬元、2萬元、1萬元。

     ?。ㄈ┓龀职l展涂嶺紅茶產業。支持做大做精茶葉產業,利用非耕地、非林地新建或荒廢茶園改造面積30畝及以上的,給予一次性補助5萬元。扶持生態茶園建設,連片(30畝及以上)推行適度稀植、茶樹留高、梯壁留草、有機肥替代化肥等生態栽培措施的,每畝給予補助300元。新建茶園蓄水池每立方米最高獎補200元,噴(滴)灌設施每畝最高獎補300元;支持茶園開展標準化生產和QS認證,通過QS認證的,一次性給予獎補3萬元。

      二、加快鄉村產業全面發展

     ?。ㄋ模┐罅Πl展休閑農業。支持創建休閑農業和鄉村旅游示范點,對新獲得中國美麗休閑鄉村、省級休閑農業示范點、省級最美休閑鄉村等稱號的,一次性獎勵3萬元;對新獲得市級休閑農業示范點,一次性獎勵2萬元。支持休閑農業項目建設,按不超過項目新增投入30%補助,補助上限5萬元。上述各項補助均可與上級相關補助政策疊加享受。

      (五)支持農產品初加工中心。大力扶持農產品初加工中心建設,符合2016年農業部下發的產地初加工設施要求的新建單體冷藏庫,一次性補助3萬元;組裝式冷藏庫每50噸(≥250m3)補助3萬元,補助上限為5萬元。蔬果凈化分選分級包裝生產線,按不超過生產線實際投入的30%補助,補助上限5萬元。肉品分割加工、蛋品加工及其保鮮庫、冷凍庫建設,按照生產設備、生產線投資額的30%補助,補助上限10萬元。

      (六)大力發展農村電子商務。加快發展農村電子商務,代運營農產品(我區農產品數量必須占總數量的70%以上),上年度對接10家以上本區農業生產主體,實現年銷售額100萬元以上的農產品電子商務平臺,每家一次性獎補3萬元;上年度在線銷售本區農產品30萬元以上的農產品電(微)商,每家一次性獎補2萬元。

      (七)支持現代設施農業建設。按照《福建省農業農村廳 福建省財政廳關于加強設施農業溫室大棚財政補助項目資金管理的通知》(閩農綜〔2021〕88號)規定的建設標準,對新建智能溫室大棚每畝最高獎補1萬元,智能溫控大棚一每畝最高獎補0.6萬元,溫室大棚一每畝最高獎補0.12萬元,溫室大棚三每畝最高獎補0.06萬元。支持智慧農業建設,對種植業物聯網技術應用規模達到30畝及以上、規模養殖場應用物聯網技術的智慧農業示范項目,一次性補助3萬元。上述各項補助均可與上級相關補助政策疊加享受。

     ?。ò耍┘涌飕F代農業產業建設。加快蔬菜、水果、畜禽、茶葉等優勢產業發展,新建水肥一體化設施、基質栽培、微噴灌系統、畜禽標準化養殖設施、農產品加工、新品種育苗(種)基地及展示等現代農業產業發展項目,按不超過項目新增投入的30%補助,補助上限10萬元。上述各項補助均可與上級相關補助政策疊加享受。

     ?。ň牛┲С洲r業品牌創建。對新獲得農業部中綠華夏有機食品認證中心認證的有機食品(含轉換)認證、農業部綠色食品標志使用權、無公害農產品認證的,每個產品分別一次性獎勵3萬元、2萬元、1萬元;對獲得農業部農產品地理標志登記保護產品的單位,給予一次性獎勵5萬元。支持鼓勵農業經營主體積極爭創各級名(品)牌農產品、農產品加工業示范企業、農產品區域公用品牌等榮譽,對新獲得省級及以上榮譽的,一次性獎補5萬元;新獲得市級榮譽的,一次性獎補2萬元。加大農產品宣傳推介力度,鼓勵農業經營主體積極參加各類農產品推介活動,根據展會舉辦地的地理位置,按境外、省外、省內泉港區域外、泉港區域內分別給予每次1.5萬元、1萬元、0.5萬元、0.2萬元補助。上述各項補助均可與上級相關補助政策疊加享受。

      三、推動農業三產融合發展

     ?。ㄊ┐罅Πl展農業產業化。對新獲得國家級、省級、市級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稱號的企業,分別給予8萬元、5萬元、3萬元獎勵。對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用于生產經營的銀行貸款,按照實際支付銀行利息總額的50%給予貸款貼息扶持,貼息率不高于銀行同期LPR利率,同一家企業每年最高補助金額不超過10萬元。上述每筆貸款實際期限不得少于6個月(含)。

      (十一)加快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鼓勵、引導規模戶成立新型經營主體,對每家新成立并經農業主管部門備案的新型經營主體給予0.3萬元補助。農民專業合作社新獲得國家級、省級、市級農業農村部門評定為示范社的,分別一次性獎勵5萬元、3萬元、2萬元。家庭農場新獲得國家級、省級、市級農業農村部門評定為示范場的,分別一次性獎勵5萬元、3萬元、2萬元。上述各項補助均可與上級相關補助政策疊加享受。

      (十二)鼓勵發展“一村一品”、“一鎮一業”。支持鎮村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發展特色農業產業,打造“一村一品”、“一鎮一業”。對獲得市級及以上農業農村部門認定的“一村一品”示范村的,一次性給予補助3萬元;對獲得市級及以上農業農村部門認定的農業產業強鎮的,一次性給予補助10萬元。上述各項補助均可與上級相關補助政策疊加享受。

      四、鼓勵農業創業創新發展

      (十三)鼓勵開展對臺農業合作交流。對依法引進具有推廣價值的臺灣優良種養品種或先進農產品加工設備的經營主體,給予一次性補助3萬元。

     ?。ㄊ模┐罅ε嘤r村實用人才。對年度獲得國家、省級、市級優秀農村實用人才的,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3萬元、2萬元、1萬元。大力培育新型職業農民,對新認定為省級、市級新型職業農民的,分別給予獎勵1萬元、0.5萬元。被評為全國十佳農民、全國百名杰出新型職業農民的,分別給予獎勵2萬元、1萬元。對入選福建省、泉州市新型職業農民典型風采的,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1萬元、0.5萬元。上述各項補助均可與上級相關補助政策疊加享受。

      (十五)強化高素質農民培訓。鼓勵農業新型經營主體的本地負責人、技術骨干參加各級組織的涉農院校函授學歷教育、農民職稱評定,對新獲得碩士研究生(含農民教授級高級農藝師、教授級高級農經師、教授級高級畜牧師、教授級高級獸醫師)、本科(含農民高級農藝師、高級農經師、高級畜牧師、高級獸醫師、高級技師)、專科(含農民農藝師、農經師、畜牧師、獸醫師、中級技師)和中等職業教育學歷的,每人分別給予一次性補助0.5萬元、0.4萬元、0.3萬元、0.2萬元。

     ?。ㄊ┕膭畲髮W生返鄉創業創新。對大學畢業生來泉港注冊登記并從事農業種養生產及農業中介服務的,連續經營滿1年以上的給予2萬元獎勵。在全國農村創業創新大賽中榮獲一、二、三等獎分別給予一次性5萬元、3萬元、2萬元獎勵;在福建省農村創業創新大賽中榮獲一、二、三等獎分別給予一次性3萬元、2萬元、1萬元獎勵;入圍省級、市級農村創業創新推薦名單分別給予一次性1萬元、0.5萬元獎勵。

      五、增強農業發展保障能力

     ?。ㄊ撸┲С譂O港運營及改造提升。對已建成一級漁港、二級漁港,每年分別給予管護單位20萬元、10萬元的日常維護管理費用補助;對三級以上漁港實施智能化、信息化改造提升項目的,按項目工程決算金額的20%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20萬元。

      (十八)提高病死豬無害化處理率。生豬養殖場(戶)按要求對養殖環節的病死豬(不包括強制撲殺的豬、流產后的死胎、木乃伊胎)進行無害化處理的,按每頭80元的標準對養殖者給予補助;各鎮(街道)組織對棄置病死豬進行收集無害化處理的,按每頭80元的標準對各鎮(街道)處理費用給予補助。

     ?。ㄊ牛┲С稚i養殖場規模化發展。對新(改、擴、遷)建生豬規模養殖場,新增存欄1萬頭(標準化豬舍面積1萬平方米)及以上的,一次性獎補20萬元;新增存欄1萬頭(標準化豬舍面積1萬平方米)以下、存欄0.5萬頭(標準化豬舍面積0.5萬平方米)及以上的,一次性獎補10萬元。

     ?。ǘ┨嵘B殖業生物安全。規模養殖場、定點屠宰廠建成三級及以上洗消程序的生豬運輸車輛洗消中心項目,區級給予配套補助5萬元。

      六、推動農業可持續發展

      (二十一)推行水產養殖尾水處理設施建設。對新建水產養殖尾水處理設施的(包含蓄水池、沉淀池、凈化處理池、人工濕地等相關配套養殖尾水處理設施),按水產養殖尾水處理設施實際建設投資額的30%給予補助,最高補助20萬元。

     ?。ǘ┳龃笞鰪姷扒蒺B殖。存欄規模10萬羽及以上、新購并使用封閉式一體化發酵罐(購置費60萬元以上,一次性處理禽類能力達100立方米以上)的企業,一次性補助5萬元。獲評國家級、省級標準化示范場的,分別一次性獎補5萬元、3萬元。

     ?。ǘ┩七M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實施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項目建設的畜禽養殖場及第三方機構,按不超過新增投資的30%給予補助,補助上限10萬元。

      本措施規定的各項補助與上級相關補助政策重疊的,僅享受上級相關補助政策,本措施特別規定可以疊加享受的除外。具體實施管理的相關規定以配套出臺的申報指南為準。

      本措施由泉州市泉港區人民政府負責解釋,具體解釋工作由區農業農村和水務局承擔。

      本措施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二年?!度蹍^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推進品牌農業發展的意見》(泉港政綜〔2017〕191號)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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