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QZ04101-0200-2024-00236
- 備注/文號:泉港政辦規〔2024〕5號
- 發布機構:泉港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8-07
泉港政辦規〔2024〕5號
泉港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
泉港區教育資助工作實施方案(修訂)的通知
各鎮人民政府、山腰街道辦事處,山腰鹽場,區政府相關部門:
為進一步規范和完善我區教育資助工作,經區政府常務會第40次會議研究同意,現將《泉港區教育資助工作實施方案(修訂)》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泉港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8月7日
(此件主動公開)
泉港區教育資助工作實施方案(修訂)
為進一步規范和完善我區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教育資助工作,根據《泉港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建立社會救助統籌聯動工作機制的意見的通知》(泉港政辦〔2014〕69號)要求,結合當前教育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深入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以優先發展教育事業、促進教育均衡發展、辦人民滿意教育為目標,著力整合各種社會教育資助資源,建立規范、完善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教育資助制度,不斷提升資助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二、基本原則
堅持“政府主導、城鄉統籌、依法資助、規范管理”的原則,合理確定對象,科學劃分標準,突出資助重點,采取政府與社會定期獎學助學的方式,切實保障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上得起學,不讓任何一個孩子因困因殘而失學輟學。
三、資助對象
資助對象原則上為戶籍在泉港區的家庭經濟困難且有中小學正式學籍的學生,或已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錄取的學生。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類型包括:脫貧戶(含監測對象)家庭學生,特困供養、低保和低保邊緣家庭學生,孤兒及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殘疾學生,殘疾人家庭子女,烈士、英雄模范和因公犧牲、一級至四級因戰因公傷殘的軍人、公安民警、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家庭子女等(符合以上類型的學生本人或法定監護人需持相關部門發放的有效證件,在相關部門信息系統具有電子信息檔案),以及學生本人或共同生活家庭成員因病因災等各種原因導致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
四、資助獎勵類項
(一)松柏助學計劃
組織實施:區教育局
助學資金:區財政每年撥款100萬元〔根據《泉港區人民政府關于貫徹國務院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實施意見》(泉港政綜〔2007〕216號)和區教育局等部門關于印發《泉港區2008年松柏助學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泉港教〔2008〕82號)等文件精神〕。
助學條件:
1.具有泉港戶籍且從本區高中??既肴罩票究圃盒T谧x的大一、大二學生;
2.在校表現良好,誠信立志,生活儉樸,無吸煙、喝酒、賭博、打架等不良行為,未受過學校任何紀律處分和通報批評;
3.遵紀守法,支持我區開發建設,在社會上無違法亂紀行為。
另:不具有泉港戶籍但父母在泉港工作三年以上的外來務工子女,如符合以上條件也可以申報。
助學標準:
屬于特別困難的資助對象(指學生及其家庭完全不能提供基本上學費用),每生每學年給予資助5000元;屬于困難的資助對象(指學生及其家庭尚不能完全提供全部基本上學費用),每生每學年給予資助3000元;屬于一般困難的資助對象(指學生家庭經濟情況介于困難和不困難之間,處于困難邊緣),每生每學年給予資助2000元。
助學申請:
1.申請時間:每年7月上旬—7月下旬。
2.申請地點:泉港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區教育局前樓一樓,咨詢電話:0595-87971096)。
3.申請材料:
新申請的學生須提供:
(1)“松柏助學計劃”助學金申請表;
(2)學生本人的書面申請(內容應當有:申請人家庭成員及經濟收入情況、家庭困難情況等詳細申請理由);
(3)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4)高校大一新生:高考準考證、錄取通知單(原件、復印件,若錄取通知單未能按期收到的可先申報再補齊);大二學生:學生證、大一學年的成績單、所就讀高校(院系)出具的近一年來在校表現書面材料;
(5)資助類型證明材料(按相應類型如實提供,證件類需提供原件、復印件)。
前一年已獲“松柏助學計劃”助學金、繼續申請的學生須提供:
①“松柏助學計劃”助學金申請表;
②身份證、學生證(原件、復印件);
③本一學年的成績單、所就讀高校(院系)出具的一年來在校表現書面材料。
上述申請表可到泉港區人民政府網站自行檢索下載并用A4紙雙面打印或到泉港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設在區教育局前樓一樓)領取。
助學程序:
由區教育局牽頭,會同區財政局、民政局和駐區教育局紀檢監察組等成員單位,按“受理申請-走訪核實-聯合審核-審查公示-審定發放”五個步驟確定受助學生及等級、標準,經匯總審定后,通過銀行轉賬方式集中支付助學金。
(二)德和獎學助學
組織實施:區教育局
助學資金:德和集團捐贈
1.獎助對象
獎勵本年度學籍在我區的高中、初中、小學品學兼優畢業生;資助家庭經濟困難的高校大一新生、高中學生;特殊教育學校、泉港職專。
2.獎助類型
(1)獎勵高考成績優異學生(由區高中校提供名單)
①獎勵被高校錄取且高考總分成績居全區物理類前10名:設一等獎1名,獎勵5000元;二等獎2名,各獎勵3000元;三等獎7名,各獎勵2000元。
②獎勵被高校錄取且高考總分成績居全區歷史類前5名:設一等獎1名,獎勵5000元;二等獎2名,各獎勵3000元;三等獎2名,各獎勵2000元。
(2)獎勵考取“985”高校高中畢業生(由區高中校提供名單)
按實際錄取人數給予獎勵,每生獎勵1000元。
(3)獎勵泉港一中自主招生優秀初中畢業生(由區教育局中職教股提供名單)
獎勵泉港一中高中自主招生考試成績前20名:設一等獎3名,各獎勵3000元;二等獎6名,各獎勵2000元;三等獎11名,各獎勵1000元。
(4)獎勵品學兼優小學畢業生(由區教育局初教股提供名單)
獎勵學生100名,每生獎勵500元。
(5)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大學新生和高中生(由各高中校提供名單)
①資助被高等院校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30名,每生資助2500元;
②資助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高中學生40名,每生資助1200元。
(6)撥付特殊教育學校10000元,用于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撥付泉港職專10000元,用于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3.獎助程序
(1)獎學程序:由區教育局相關股室、高中校提供名單,經匯總審定后,通過銀行轉賬方式集中支付獎助學金;
(2)助學程序:由學生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學校初審后報送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經匯總審定后,通過銀行轉賬方式集中支付獎助學金。
4.補充說明
高考、中考若遇成績總分相同者,以語文、數學、英語總分高者優先獲獎;若遇以上三科總分相同者,以語文成績高者優先獲獎,語文成績相同者,則給予并列名次獲獎。
(三)海西春雨助學
組織實施:區委統戰部、區工商聯
助學標準:各類型資助對象原則上每人按5000元發放,如需提高標準的,由商會視情據實發放。
助學程序:每年七至八月份組織資金(聯絡商會)→由商會定名額→與相關鎮(街道)或區直部門聯系→各鎮(街道)或區直部門摸底核實、上報→組織發放。
辦結時限:1個月。
撥付方式:現金(由捐助人當面或委托發放)。
(四)金秋助學
組織實施:區總工會
1.助學對象:子女在校就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本科、??疲┗蚋咧校ê袑?、技校、職高)的我區機關企事業單位在職職工。符合以下情況之一的均可申請:
(1)常態化送溫暖工作規范中“一般性慰問對象”的一至三類;
(2)已納入總工會幫扶系統的在檔困難職工家庭;
(3)由愛心單位(人士)指定的結對助學對象。
2.助學標準
(1)“一般性慰問對象”一至三類的子女,就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本科、???,下同)及中專(含技校、職高,下同)的,每生一次性發放助學慰問金6000元;就讀高中的,每生一次性發放助學慰問金2000元;
(2)已納入總工會幫扶系統的在檔困難職工家庭,助學慰問金按當年度上級文件補助標準為準;
(3)結對助學對象根據愛心單位(人士)意愿執行助學金額,原則上每生每年不低于6000元。
3.申請。當在職職工出現困難職工認定標準中的困難時,可向本單位工會提出子女教育救助書面申請。
4.審核。基層工會接到書面申請材料后,依據困難職工家庭生活情況進行入戶初步審核,并向上逐級申報。
5.審批?;鶎庸蠄蟮睦щy職工申請材料,由區總工會入戶調(抽)查核實后進行審批。
6.發放。助學方案經集體研究通過后,一次性發放助學金。
幫扶標準若有變動以當年度市總工會金秋助學文件為準。
(五)計生女兒戶獎學助學
組織實施:區衛生健康局
助學對象:農村計生女兒戶
助學標準:對被高等院校正式錄取的計生純女戶,經區、鎮(街道)兩級公示后,給予一次性獎勵,其中本科每人3000元,??泼咳?000元(已經享受區級其他升學獎勵的不重復獎勵)。
助學程序:各村(居)根據《泉港區人口和計劃生育領導小組關于建立計生“十關愛”利益導向機制的通知》(泉港人口領〔2015〕9號)文件精神,對當年高考和被各高校錄取的農村計生女兒戶對象開展調查摸底,報所在鎮(街道)衛健部門審核并公示,無異議后送區衛健局審批并發放獎學金。
助學時間:每年8月中旬。
(六)慈善助學
組織實施:區民政局、區慈善總會
助學對象:所有資助對象類型中當年度被本一、本二高等院校錄取的學生。
助學標準:一年一次,按照市慈善總會下達的指標及補助標準給予補助。
助學程序:區民政局、區慈善總會將市慈善總會下達的指標數分配給各鎮(街道)民政辦,各鎮(街道)民政辦摸底確定受助對象,組織填寫申請表,收集大學錄取通知書復印件上報區民政局、區慈善總會,由區民政局、區慈善總會上報市慈善總會審批。
辦結時限:15個工作日。
撥付方式:現金領取。
(七)扶殘助學
組織實施:市、區殘聯
助學對象:當年度在校就讀高中及以上學歷的學生,且具備以下條件之一:1.殘疾學生;2.重殘疾人家庭子女;3.一戶多殘家庭中殘疾人子女;4.列入低保的殘疾人家庭子女;5.列入脫貧戶(含監測對象)的殘疾人家庭子女。
助學標準:
1.就讀高中(包括中專、中等職業教育)的每人補助1000元;
2.就讀高等院校全日制教育專科及以上學歷的每人補助2500元;
3.就讀遠程教育、國家開放大學等非全日制教育的每人補助2000元;
4.自學考試單科成績每累計合格5門的補助1000元。
助學程序:鎮(街道)殘聯按照“助學對象”條件要求開展調查摸底,幫助受助對象填寫助學申報表,收集相關證明證件,簽署初審意見后(蓋章)上報區殘聯,區殘聯核對受助對象相關證明和證件,嚴格審核受助對象條件,簽署審核意見,并填寫相關匯總表,報經區級財政部門審核認定后再上報市殘聯。市殘聯對區殘聯上報的受助對象進行最終審核,確定名單。經市財政審核認定后,聯合發文下撥補助款。
經費來源:經費由市級和區級共同承擔,具體以上級文件規定為準。
申報要求:
1.受助對象須提供:二代殘疾人證、學生在學證明或學生證;低保對象要提供鎮(街道)民政辦出具的低保證明或由區殘聯與民政局進行數據比對確認;患重大疾病要提供縣級以上(含縣級)醫院疾病證明書;如遇到重大自然災害應提供其所在鎮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出具的證明。
2.首次申報的受助對象應填寫《申報表》,往年已審批過的受助對象不必再填寫《申報表》。
(八)愛心助學
組織實施:區關工委
助學條件:原則上以當年被全日制高校(或職校)錄取的泉港籍貧困生為主要對象。貧困生條件為:家庭屬于社會困難群體,包括孤兒、有困難的單親家庭子女、家長重病的子女、邊遠山區學生、革命老區貧困家庭子女、下崗特困職工的子女等。革命老區、少數民族貧困家庭子女和孤兒,同等條件下優先安排資助。
助學標準:每人一次性資助3000-5000元。
助學程序:
1.貧困學生提出申請,經村(社區)關工委核實報鎮(街道)關工委(或畢業生所在學校關工委,下同)后,鎮(街道)或校關工委應指派專人到學生家中實地調查了解,并出具比較詳實的《家訪書面報告》(由調查人員、關工委主任親筆簽名并加蓋關工委公章),連同《申請表》交區關工委審核。
2.各鎮(街道)關工委按區關工委安排的名額,初步核定擬資助的貧困學生名單,按區關工委統一制發的《簡明表》填寫完整,在規定的時間內報送至區關工委,由區關工委征求資助者意見和上級補助情況后確定。(以上表格由區關工委印制提供)
五、工作要求
(一)認真履職,明確責任。各資助類項中的組織實施單位務必切實負起責任,認真組織落實本實施方案;各相關部門應通力協作,相互溝通,以“福建省社會資助系統”為平臺,堅持原則,全力做好教育資助工作。
(二)堅持原則,嚴格把關。各組織實施單位要嚴格審核把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堅決杜絕“資助唯親,多頭資助”現象的產生,讓更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得到有效的資助和幫助,真正把黨和政府的惠民資助好事辦實,實事辦好。
(三)加強宣傳,熱情服務。各鎮(街道)、區直有關部門和各村(社區)、學校要積極宣傳教育資助政策,積極配合、實事求是地做好相關工作,盡最大可能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方便和幫助,并協助抓好對廣大學生進行“誠信立志,感恩回報”的教育工作。
六、其他事項:
1.本方案自2024年9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9年8月31日。
2.本方案實施中如有未盡事宜,則以組織實施單位的具體細則為準。
3.本方案由泉港區人民政府負責解釋,具體解釋工作由區委統戰部、關工委、教育局、民政局、衛生健康局、總工會、工商聯、殘聯、慈善總會等相關單位承擔。
4.《泉港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泉港區教育救助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泉港政辦〔2014〕116號)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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