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QZ04101-1500-2024-00252
- 備注/文號:泉港政綜〔2024〕108號
- 發布機構:泉州市泉港區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9-25
泉港政綜〔2024〕108號
泉州市泉港區人民政府關于泉港區350505-05-SF-07-05等地塊
控制性詳細規劃的批復
山腰街道辦事處、前黃鎮人民政府,區自然資源局:
你們呈報的《關于呈報審批泉港區350505-05-SF-07-05地塊控制性詳細規劃成果的請示》(泉港山〔2024〕49號)、《關于呈報審批泉港區350505-04-GC-09-03地塊控制性詳細規劃成果的請示》(前政〔2024〕46號)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泉港區350505-05-SF-07-05地塊控制性詳細規劃》《泉港區350505-04-GC-09-03地塊控制性詳細規劃》及相關成果內容。
二、相關規劃成果確定的地塊用地性質、容積率、建筑密度、綠地率、建筑高度、建筑退讓等控制指標應作為強制性內容予以控制。
三、以上規劃經批準后,由區自然資源局實行統一管理,并將已批準地塊控規成果納入國土空間總體規劃予以落實,區政府對規劃實施和開發建設進行監督。
四、經批準的《泉港區350505-05-SF-07-05地塊控制性詳細規劃》《泉港區350505-04-GC-09-03地塊控制性詳細規劃》作為相關地塊規劃設計、建設、管理的依據,一經批準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更改。確需對該規劃進行調整或修改,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規定的程序報批。
此復。
泉州市泉港區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5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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